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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得安置好“海归”太太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4日10:33  生活新报

  《云南省留学回国人员安置办法》昨日听证 代表建议

  “省级事业单位接收具有博士学位或我省紧缺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免除笔试,直接考核;在来滇创业或工作上,‘海归’可采用技术入股创办企业、进入国企或事业单位、开展科研等六类方式安置。”这就是《云南省留学回国人员安置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的核心内容。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该办法举行了听证。

  “海归”的社保、落户、工龄计算和配偶及小孩的安置等全方位的安置服务,是昨日众听证代表一致关注的焦点。云南农业大学教授高洪举例,学校2007年想引进一名博士,对方也同意,但就因为配偶的工作问题解决不了,这名博士后来去了省外,因为省外能解决配偶工作问题。“我们只有为人才解除了后顾之忧,他们才能安心在我省扎根。”高教授说,此外,工龄计算也是需要完善的地方。如果留学回国人员出国前有一定工龄,或是在国外工作过一段时间再回国,这些工龄该如何计算。

  在社保问题上,来自昆明电缆集团的何永庆认为,办法仅规定了回国后有工作单位的“海归”如何解决社保,但对于自由职业者的规定却是空白。“如果回国后我自己在家写作、编程等,从事自由职业,社保该怎么办?这部分人的配偶工作及孩子入学怎么解决,这些办法中没有涉及。”

  针对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这种安置方式,来自省人才服务中心的王朝阳提出了建议。“就我所知,很多留学回国人员拿的是大学证书,上面印的是外语,拿过去人家看不懂。他就需要到教育厅开学历证明,有些还需要到教育部开证明,时间短都得个把月。这样对于他们报考事业单位等,会延误报名时机。”因此,王朝阳建议,在“海归”的安置过程中,还需要加入教育部门。另外,其他代表还希望出台对“海归”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 记者 毛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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