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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在穿金路连续被撞 倒霉还是碰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4日15:39  生活新报

  都市时报 记者 钱晨 “碰瓷”已经不是什么新鲜词了。可是前几天,董先生遇到了一件新鲜事,让他越想越觉得蹊跷。“那孩子究竟是真伤了,还是假装受伤骗我钱?”他觉得,这次一定是遇到“碰瓷党”了。

  董先生自述:

  10月26日下午2点多,我开车出去办事,到五三三医院附近的岔路口时,我准备右转上园博路。我把车速减慢到30码的样子,突然,一个20多岁的女人从人行道上走下来,低着头横穿马路,我赶紧踩了一脚刹车……车子慢了下来,绝对不会超过20码。女人顺利过了马路。

  谁知道,女人刚走过去,一个男孩也突然从人行道上走下来,朝着我的车走过来。我赶紧把车子踩停,但是,右侧的后视镜被男孩的胳膊碰了一下,移了位。

  更令我吃惊的是,男孩指着车子的后视镜对我说:“你撞到我了,我的身上疼,你还轧到了我的脚。”

  听到这些,我赶紧下车查看。他还是个孩子,年纪大约十六七岁的样子,小孩子受伤可不得了啊。我问他哪里不舒服,哪里疼就告诉我,我可以带他到医院检查。可是没想到,这孩子抱着脚,说什么也不去医院。

  “你撞伤我表弟了,你要负责。”先前横穿马路那个女的又出现了,说她是这个男孩的表姐,要我赔钱。我想,既然把人撞了,该赔钱。可是赔多少,怎么赔,应该弄清楚。我提出先报警再去医院做个检查,费用我来出。

  “你不用报警了,我们去医院检查就是了。”女子突然很爽快。“我老公在穿金路上的一家医院上班,你把我们送到那去吧。”

  看着他们好像很通情达理的样子,我立刻驾车把他们送到目的地。在医院,我见到了这个女子的老公,但是我投保的保险公司只认可市级以上的医院,所以在这个医院检查的费用,保险公司是不能报销的,我提出去大医院检查,但他们都不同意。

  “我不去,我也不想做什么检查,我脚也不怎么疼了,你赔我1000块钱,这事就完了。”男孩突然说了这么一句。我当时就愣了,决定报警。

  女子和她那个“老公”商量后决定,只让那个孩子跟我去现场。我带着男孩回到现场,他一见警察,就一个劲地喊脚疼。后来,交警要我们双方调解。1000块实在太多了点,我告诉男孩可以赔他500块,结果他不同意,非要560块,还说什么“账有整,数有零”,我也懒得耽误工夫,就赔了他560块。

  11月1日那天,我接到交警打来的电话,要我去白龙派出所协助调查。到了派出所,才知道又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看那个受害人,我就惊了,就是那天被我撞的那个小男孩……这未免也太巧了吧?

  警方已经注意到“碰瓷男孩”了

  昨天,记者在白龙派出所了解到,董先生遭遇的类似交通事故近期已经发生了三次。“涉案的人员属于未成年人,加上证据不足,所以说服教育之后就让他们离开了。”派出所民警介绍,目前还不能对该事件定性,但警方会进一步调查。

  中午12时许,记者在董先生所说的路口观察发现,该路口在高峰期时确有大量车辆右转驶上园博路,这段时间穿越马路的人并不算太多,路边绿化带茂密,的确会出现遮挡司机视线的问题。但是在近两个小时的等候中,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对于此类事件,许多驾驶员也是观点各异。据调查,一半以上的驾驶员表示,在遇到交通事故时,首先会报警,待交警划分责任后再行处理;其他司机认为报警与否要看事情大小,如果是小事,还是愿意私了,因为这样可以节省时间。

  民警提醒驾驶员:开车时一定要集中精力,不可走神。遇到类似的事情时,如果发现对方的要求太过分,明显超过合理诉求,要立即报警。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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