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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立法强征“电梯更新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00:00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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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在国家明确规定小区电梯更新费由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支出的情况下,安徽淮南出台地方法规,要求当地所有房产开发企业在售房前必须缴纳每部25万元的“首次电梯更新费”,不交钱不发房屋预售许可证。

  今年6月,安徽淮南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陆续接到市房地产管理局通知,要求交纳高层住宅首次电梯更新费,每部电梯不得低于25万元。凡是该市2006年10月1日以后竣工配备电梯的住宅楼,一律要缴纳此项费用。

  正在淮南投资的一位浙江房产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他在淮南投资建设的房地产项目面积约18万平方米,其中高层占主体,按照市里通知要求,仅他的小区预计就要交纳电梯更新费2000多万元。“不交钱不给预售,这不是用行政手段强行逼迫收费吗?”这位负责人愤然道。

  而让人担心的是,这项收费涉及资金巨大,如何管理如何使用淮南有关部门并无明确“说法”。一位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笔账,淮南每年正常开发的房地产面积为400万-500万平方米,每年淮南收取的电梯更新费保守估计可达一亿五千万元。

  “每年一亿多元的进账,一部新电梯的使用寿命至少10年。这样年复一年累计下来,就将有几十亿元的资金源源不断地进入房产部门的账户,这笔巨额资金的管理、使用乃至产生的利息收益归谁?房产部门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这不能不让人生疑。”一位房产开发企业负责人说。

  更令诸多企业无法接受的是,该市房产部门将收费与住宅预售权许可捆绑挂钩,不交钱不能预售房屋。开发企业纷纷指出,这一做法明显违背行政许可法,是一种典型的政府违法强行收费。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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