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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遇袭案终审维持原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00:00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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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北京晚报》报道 11月4日上午,方舟子微博遇袭案在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宣判。该院终审维持了一审法院对肖传国微博等5名被告人的判决结果。一审法院在10月10日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肖传国和戴建湘拘役5个半月,判处许立春拘役4个月,龙光兴拘役3个月,康拥军拘役1个半月。

  肖传国的辩护律师高子程说,根据事先双方的约定,二审维持原判后,他会向上一级法院提起申诉。而此前,方舟子于11月2日首先在其博客中披露了11月4日将二审宣判的消息。他表示:“已知这将是终审判决,不会发回重审,而程序违法,定性不当,量刑出奇得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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