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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遇袭案”维持原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01:11  金羊网-新快报

  双方均表示不满,受害人律师表示将向最高法申诉

  新快报讯 据财新网报道,广受关注的“方舟子遇袭案”尘埃落定。11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即幕后主使者肖传国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拘役五个半月,其余四名被告人被判拘役五个半月至一个半月不等。

  被害人方舟子和方玄昌的代理律师彭剑对记者称,对二审结果不服,会向北京市高院、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并提请检察院抗诉。

  肖传国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同济医学院泌尿外科研究所所长,拥有博士学位。因对被害人方是民(笔名方舟子)、方玄昌等人在互联网和其他媒体上质疑其学术成果不满,肖传国雇凶袭击上述两人。在先后的遇袭中,方玄昌头皮血肿、多处软组织挫伤、头皮裂伤;方是民腰骶部皮肤挫伤。

  10月10日,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对“方舟子遇袭案”做出一审宣判,认为肖传国及其他行凶者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在一审结果出来后,无论是被害方还是行凶的被告,均对法院判决表示强烈的不服。被告人肖传国提起了上诉,被害人也向检方提出了抗诉申请,但未获支持。

  肖传国的辩护律师高子程称一审认定事实存在错误,应认定为这是一个故意伤害的法律事实,不过,伤害的后果还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

  而被害人的代理律师彭剑认为,在定罪方面,肖传国等人是涉嫌故意杀人“未遂”,不是故意伤害,更不是寻衅滋事;在量刑方面,是轻得不能再轻的拘役刑罚。两被害人的《抗诉申请书》称,轻微的判决,不仅起不到威慑作用,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是在鼓励犯罪。这样的结果,会让揭发丑恶的打假人士的人身安全毫无保障,而让行恶者更加肆无忌惮。

  方舟子: 判决太轻适得其反

  记者:您怎么没有来法院出庭?方舟子:我得知二审会维持原判,我去法院没有什么意义了。

  记者:您对二审结果有什么看法?

  方舟子:二审结果和一审结果没有什么差别,二审法院没有对我们提出的要求给予回复。这么有影响的案件,判得这么仓促,判得这么轻,很让人失望。

  记者:此案对您今后生活产生什么影响?

  方舟子:此案对我今后生活有很大影响,我的风险很大,人家不会“善罢甘休”的,其他人也有可能跟着肖传国学,打击报复我。我为了防止此类事件再发生,采取了保安措施,每年的花费在6位数。

  记者:您还会继续打假吗?

  方舟子:揭露造假的风险很大,打假吃力不讨好。此案判得太轻了,这个结果起到了“适得其反”的作用。打假人若是得不到法律保护,愿意打假的人将会越来越少。短时间内,我还会坚持打假。 (崇文)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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