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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可到检察院挂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01:15  金羊网-新快报

  广州大学与南沙区检察院签署合作协议

  新快报讯(记者 黄琼 通讯员 郑创彬)昨日,广州大学法学院正式与南沙区检察院签署了检校合作协议,在该院建立研究生实践基地。

  合作协议规定,不仅广州大学的研究生能到检察院进行业务实践,检察院也针对办案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重大疑难案件等,与广州大学联合开展调查研究、案例研讨等。同时,还将聘请法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到检察院挂职,担任一定的检察职务。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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