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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方建议按“最高刑罚 ”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02:38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武敦煌 要露滋) 昨日,杨建辉等19人涉黑案的审理进入第三天。在质证、认证、辩论等环节后,西安中院宣布择日对该案一审判决。

  法庭辩论环节,杨建辉等被告人仍坚持目前的证据无法支持公诉方提出的全部罪名。辩论结束,公诉方向法庭建议以“最高刑罚”判决19名被告人。各被告人身体微微前倾,有人神色慌乱,有人不以为然。被害人白露的代理人向法庭建议,对直接伤害白露致死的几名被告人应处以死刑判决,被告人李斌身体在打哆嗦开始抹泪。

  最后陈述阶段,杨建辉发言的第一句就是:“我不是黑社会。”他说:“我不懂法,对被害人及其家属,我十分内疚。我愿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希望法庭能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其他被告人也几乎都表示愿“认罪”,想“改过自新”。史卫涛是所有被告人中唯一没有请律师的。史卫涛的父亲说,自己和家人对被害人表示道歉,但实在拿不出太多钱。

  庭审结束后,被害人白露的父亲告诉记者:“我对被告人的表现很不满意。”他说,白露死时才18岁,他亲眼目睹了两次手术也无法挽救儿子的过程,这一幕对他和家人伤害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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