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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分红”应与国企红利同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03:07  大河网-河南商报

  

“民生分红”应与国企红利同步
漫画/王伟宾

  ■潘洪其(职员)

  11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将5个中央部门(单位)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同时兼顾中央企业承受能力和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详见昨日本报A04版)

  社会公众对国企分红的期待,一方面在于实现国家作为国企所有者应当享有的资本收益;另一方面,还在于国家在提取国企红利之后,应当加大对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卫生、基本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投入,从而实现国企分红的另一个内容——“民生分红”。

  值得注意的是,在2007年9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中,国家向国有企业提取红利之后,用在了民生领域,属于“必要时”才予以安排,可见处于一个次要的位置。

  这说明,国有企业向国家分红并不难,但在国企红利再分配的过程中,由于国有企业自身也拥有较大的发言权,而有关职能部门如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等与国有企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关系,这使得大部分国企红利很可能重新被投向国有企业,相当于在外面转了一圈之后,又重新回到了国企手中。

  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肯定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三年来取得的“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并未提及国企分红在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很显然,国企分红三年来,民生并未从中分享到多少份额,这方面的“阶段性成果”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如今,国企分红的范围将有所扩大,央企上缴红利比例将有所提高,国企红利“蛋糕”将越做越大,该是同步并较大幅度提高“民生分红”的比例,将更多国企红利用于社会保障等支出的时候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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