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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龙海未成年人犯罪量刑可参考社会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03:44  海峡都市报
  • N本报记者 廖明生

      本报讯 昨日,漳州龙海市人民法院与龙海市关工委、共青团、妇联签署协议,构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协作机制。

      协作机制包括,未成年人接受刑事审判,监护人无法到场时,关工委人员到场列席;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受法院委托,派员进行社会调查,报告包括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教育程度、成长经历等,作为法院量刑参考;协作单位派员参与未成年审判的法庭教育、帮教、回访等工作。

      龙海市法院副院长姚毅奇说,由关工委、妇联等做的社会调查,具有较强真实性,可以让他们更好地了解未成年人犯罪更深层次的原因,今后帮教也会有针对性,此举在漳州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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