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社保基金支出 成都将有严格预算

  成都商报讯(记者 祝楚华)成都商报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3日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实施意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根据实施意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作他用。同时在政府预算体系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行单独编报,与公共财政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对独立、有机衔接。社会保险基金不能用于平衡公共财政预算,公共财政预算可补助社会保险基金。

  社保基金预算不得随意提高支付标准、扩大支出范围,待遇支出预算应根据上年度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对象存量、上年度人均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等因素确定。成都社保基金预算编制主要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别编制)等内容。成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立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也将尽快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

  同时,相关部门间要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逐步建立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

  实施意见表示,对预算草案中收入测算不符合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规律、明显偏低的,年度收入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安排偏离过大的,随意提高支付标准、扩大支出范围等,要通过建立审核、预警、纠正机制,及时发现、从严查处。还要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使用效益。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