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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交了 未见票据 民警称当事人急着离开没来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07:18  三秦都市报

  本报渭南讯 (秦新 记者 张军建)10月30日上午,西潼高速公路华阴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在西潼高交大队二中队处理交通事故时,交纳了200元罚款,却未见民警出具相关罚款票据。为此,西安的赵先生十分气愤。

  昨日上午,据赵先生讲,10月30日早上9:30左右,他和朋友宋某一行3人驾驶着陕VJ57××轿车准备从华阴入口上西潼高速前往西安,到收费口时发现由于雾大,华阴高速入口关闭,他们倒车时不慎与一辆车牌号为陕EH00××的小轿车相撞。他们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请求交警来处理事故,40分钟后,西潼高交大队二中队的两名民警赶到现场。在此之前保险公司已经完成勘查、拍照、登记等手续。民警让他们两个出事车辆直接开往附近的中队院子。在交警队,他们写完事故经过后,赵先生和事故对方也达成了协议,赵先生赔偿对方500元修车费。此时,中队指导员祖刚说,两家各交罚款500元,经过协商,最后交了200元。处理事故的民警收钱后,当时没有出具相关罚款票据。

  第二天上午,在西潼高交大队二中队,该中队办理此案的一位姓毛的民警告诉记者,按照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在事故中有责任的一方将被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他收到当事人交纳的200元罚款并开好事故证明和放行手续后,要求当事人到教导员祖刚办公室办理罚款手续。等他在祖刚办公室开好了处罚决定书和处罚票据后,当事人可能是急着离开也没有来拿票据。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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