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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开夜总会遭业主声讨"追踪 多部门昨听取业主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07:35  云南网

  昨天,本报报道了昆明市江东花园二期住宅小区内因开设夜总会而导致数百位业主将夜总会团团围住,要求夜总会立即关闭的新闻(详见本报11月4日A2/06版)。针对此事,昨天上午10点,在任旗营社区居委会办公室,政法、街道办等部门召开会议,听取小区业主反映相关意见,小区物管处派代表出席,木润嘉年娱乐会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旁听。就小区内的木润嘉年夜总会是否能够继续经营,各方在会上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街道办表示,要将搜集到的情况反映给上级部门。目前,事件尚无任何进展,夜总会将继续停业整顿。

  业主:坚决要求取缔夜总会

  昨天上午10点,江东花园二期5名业委会代表参加了意见说明会议,对11月2日晚的围攻事件进行了回忆,并提出相关要求。“我们反对对夜总会停业整顿的处理,要求坚决取缔小区内的夜总会。”业委会的郭主任首先发言说,根据相关管理条例明文规定, 娱乐场所禁止开设在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周围。小区内的木润嘉年娱乐会所,旁边5米远就是幼儿园,这明显属于违法审批,应对负责人进行问责。他还强调,必要时将会走法律程序。

  物管:事件与我们无关

  “任何与会所相关的事情,都与我们无关。”昨天,小区物管办公室刘主任说,木润嘉年娱乐会所是由开发商租赁出去的,产权也属于开发商,不属于物管的管理范围。刘主任说,业委会之前并未向他们反映过此事,在事发当晚11点多,他与街道办工作人员以及派出所民警就一同赶到现场,“任何与业主有关的事情我们都会积极配合。”

  刘主任介绍,因为当时工作人员已下班,因此会所在小区内设置灯箱广告一事,当时他们并不知情。对于会所顾客的车停放在广场上的情况,物管处表示,之前在小广场前设有禁止通行的警示牌,把车停在广场上是夜总会方面的单方行为,与他们无关。

  对于物管处的解释,业委会并不认同,“灯箱广告的电源是从值班室接出来的,怎么能说不知情呢?”一位业委会代表说。

  社区:全面了解事件,并向上级反映

  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关于业主提出的会所、物管以及相关部门是否存在违法经营或推卸责任等,都有待核实,“今天主要是听取意见,我们会把大家的意见反映上去。”

  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私下向记者介绍,小区被开设成所谓的“红灯区”,在昆明也不是没有先例,但维权行动还是应该走法律途径进行,而不应该采取集体围攻夜总会的“野蛮”方式。

  夜总会:

  希望与业主协商解决问题

  昨天,木润嘉年娱乐会所的办公室主任范馨予在会场进行了旁听,但没有发表任何意见。会后,她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表示,发生这样的事情,会所方面感到非常意外,因为从去年经营至今的一年多时间内,会所甚至没有接到小区任何居民的正式投诉。此外,会所的证件齐全,是合法经营,“为了不影响周围居民,会所采用的都是两层隔音玻璃。”范馨予还介绍,考虑到选址紧挨居民区,除注意隔音设置外,还严格按照要求,每天从晚上8点半开始营业到凌晨两点前结束。

  范馨予最后表示,希望通过各级行政部门出面与业主一起来进行协商,共同探讨娱乐会所是否能够继续经营的问题。

  网友观点

  影响氛围VS无可厚非

  事件发生后,小区业主将事发时的照片等发至天涯杂谈等网站,对于小区内是否能够开立夜总会,网友们各抒己见。有网友表示,夜总会开在小区内部,影响了小区内安详和睦的氛围,不利于下一代的发展,但也有网友认为,夜总会所在位置说是在小区内部有一些牵强,虽然身处小区中,但是距离主干道非常近,因此在这里经营也无可厚非,只是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住的地方旁边就开设夜总会。

  记者 姜旻 实习生 雷小叶 任天洪 (春城晚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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