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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罚超载“内外有别”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07:36  华龙网-重庆商报

  昨天,一位网民通过邮箱,向本报发来一段录音,内容是:将外地产的水泥超载运进武隆县的货车被执法人员重罚,而超载运输武隆本地产的水泥、煤、沙的货车,则会轻罚。该网友质疑为何超载罚款“内外有别”。昨天下午,武隆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名负责人称,这是为确保县里GDP增长,给县内企业一个宽松的环境。

  运外地水泥超载被重罚

  给本报发来录音的网友朱波(化名)是一名货车司机,他昨天告诉记者,上周,他从涪陵区某水泥厂运水泥到武隆县,在进入武隆县时被执法人员拦下,执法人员以货车超载为由给朱波开了600元的罚单。

  朱波说,同样是超载,只要是装运武隆产的水泥,或是装运的煤或沙,交通执法人员罚款就很轻,甚至只罚50元便放行。朱波认为,这种超载重量一样、罚款却轻重有别的执法行为不合理。记者调查发现,与朱波一样,多名从涪陵区运水泥到武隆县的货车,也遭遇过这种“内外有别”的罚款,他们分别被罚600元、700元、1000元不等。

  上周,朱波再次遭遇这种罚款时,便悄悄地用手机录了音。录音中,执法人员解释了罚款轻重有别的原因:“县内企业属照顾对象,你这不是县内企业,就各人按这种标准来。”

  “内外有别”事出有因?

  在朱波给本报发来录音的前两周,网友“MBA”也通过大渝网报料台,反映了这种“内外有别”的执法现象,并陈述了他所“知晓”的原因:武隆县有的水泥厂属招商引资项目,当地政府给予了贷款方面的优惠,至今尚有贷款未收回,此外,还有的水泥厂有当地领导的亲朋就业。

  “MBA”说,从6月开始,超载运送外地水泥进武隆县的货车,都要招致数百甚至上千元的罚款。昨天,涪陵区某水泥厂人士称,由于运水泥的货车遭遇这种执法,他们的市场销售情况的确受到了影响。

  官方回应

  重罚没违法 县内有优惠

  昨天下午,记者以被罚车主亲戚的身份,联系上武隆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名负责人,他对网友发来的录音及武隆县执法人员保护当地水泥厂的看法,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印证。该负责人表示,对运水泥到武隆县的超载车的处罚,依照了超载处罚的自由裁量标准,因此并没违法。

  记者问:“为何对运武隆出产水泥的超载车,以及运煤、沙的超载车罚款较轻?”该负责人回答说,冬天电煤紧张,因此对运煤的超载车处罚“适当放宽”。而武隆县建工业园区需要用沙,因此对运沙超载车的处罚也“适当放宽”。“对武隆县内超载运送本地水泥的货车罚款轻,是因为县里为确保GDP增长,采取了适当的宽松政策,给本地企业创造宽松的环境。”他强调,适当宽松,其实也没有宽松太多,他没有透露具体的“宽松值”。

  这种给当地企业营造宽松环境的、不公平的执法行为,是否受到允许?昨天,记者致电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办公室,该办工作人员称,他们需对此情况作了解后,才能定论。

  录音回放

  我们是按上级的意思办

  在网民朱波发给本报的录音片断中,有他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对话。

  车主:为啥子他们拉沙、石子、煤炭进武隆,不罚这么多钱?

  执法人员:他们有照顾嘛。

  车主:那就是说,不拉水泥进武隆,拉其它的就不重罚?

  执法人员:你的领会是正确的。

  车主:适当给我少罚点嘛。

  执法人员:600元都还算照顾你的呢。县内企业属照顾对象,你这不是县内企业,就各人按这种标准来。我们是按上级的意思办。记者 聂超

  短评

  “内外有别”底气从何而来?

  在经济开放度远非昔日可比的当下,看到这个“自闭”现象,不禁让人恍惚穿越到了上个世纪。

  我们有理由相信,执法人员深知“执法面前人人平等”,对涪陵运水泥到武隆的超载车按标准处罚,对县内则给予“适当宽松”,这种“自由裁量”,看似“合法”,但实质是选择性执法。

  我们有理由怀疑,执法人员“内外有别”的底气从何而来?如此奇怪的现象背后又折射了怎样的地方“生态环境”?

  昨天,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刘莘说,被不公平对待的被执法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起诉这样的执法机构,按《行政诉讼法》规定,这种执法行为显失公正,法院应判决撤销。

  法律是公平的。公平的内涵之一,是它给我们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希望执法者别这样钻法律的空子。

  又一刀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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