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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被质疑不合时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08:17  新晚报

  据新华社电 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两天后的10月31日,新华社刊文,针对该草案“是调节财富分配还是加税?”发出质疑。紧接着,在11月1日和3日,新华社又连续尖锐指出,目前车船税涨价是不合时宜的。

  根据车船税法草案规定,乘用车根据排量划定七档征税。其中,1.6升以上至2.0升(含),税额为660元至960元,4.0升以上税额为3600元至5400元。财政部税务司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车船税是财产税,立法一方面是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一方面也是引导汽车合理消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

  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说,“这是一部‘加价’的法律。”现在城市中的主打车型是排量1.6至2.0的私家车,按草案规定,这一块基本上都要涨价,绝大部分车主负担要增加。新华社的报道给出结论,“综合多个角度考量,车船税涨价都是不合时宜的,不利于下一步汽车税制的深入改革。”

  新华社在文章中说,在中国,老百姓买汽车,缴税的税种和税金总额在全世界数一数二:成本17%的增值税、车价10%的车辆购置税、车价1%到40%的消费税、进口车15%的关税、随油价征收的燃油税以及即将大幅上调的车船税。文中指出:税务部门不能把私家车当成“唐僧肉”,把今年大幅度增税,明年又推出新税种变成一种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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