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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遇袭案维持原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08:20  新晚报

  据《北京晚报》报道 4日,方舟子遇袭案在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宣判。该院终审维持了一审法院对肖传国等5名被告人的判决结果。一审法院在10月10日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肖传国和戴建湘拘役5个半月,判处许立春拘役4个月,龙光兴拘役3个月,康拥军拘役1个半月。

  二审宣判时,肖传国自始至终未发表意见,根据事先双方的约定,二审维持原判后,他会向上一级法院提起申诉。肖的律师高子程认为,5个半月的刑期不长,但每一天都是无法可依的。

  方舟子并未前来旁听宣判,方玄昌和他们的律师彭剑则早早到来。方玄昌表示,司法机关对他提出的伤势重新鉴定申请也未理睬,对一审的审判程序违法问题也未提及,他们要提起申诉。

  据了解,除去监视居住的时间,肖传国被羁押的时间约在1个月左右,因此,他还须服刑4个半月,就能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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