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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干部社会治安维稳成效纳入绩效考核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08:29  南方日报

  我省出台意见首次明确领导干部在综治维稳中的责任,并与奖惩挂钩

  南方日报讯(记者/赵杨 通讯员/刘坤如 黄轩) 记者昨天了解到,在广州亚运会开幕前夕,为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实现平安亚运,构建平安和谐广东,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综治委、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将其纳入了绩效考核范围,并与奖惩挂钩。

  因何出台

  迎亚运、大运会两场“大考”全力促稳定

  “为何出台此文,首先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者今年和明年,亚运会、亚残运会和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先后在我省举行,对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也是两场实战‘大考’。”省委政法委秘书长、省综治委副主任朱穗生告诉本报记者。

  朱穗生表示,该《意见》的出台,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二是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的迫切需要。广东毗邻港澳台,外来流动人口多,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刑事案件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任务十分艰巨繁重。三是贯彻省委有关狠抓工作落实,提高执行力,落实维护稳定第一责任的具体举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点多面广线长。下转A19版?

  在目前的形势下,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加大投入,是确保综治维稳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的必要条件,也是当前搞好综治工作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而这其中,落实领导责任制是重中之重,只有紧紧抓住领导责任制落实这个关键环节,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的任期目标,作为考核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才能有效提高工作执行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社会稳定,确保实现“平安亚运”、“平安大运”和“平安广东”目标。

  明确责任

  划分党政领导班子等四个层次责任

  记者在《意见》中看到,《意见》划分了党政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和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四个层次的责任。

  《意见》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担负组织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政治责任,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负总责、负全责。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负首要领导责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工作的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具体领导责任。党政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对所分管系统、行业影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对每个层次领导责任都提出具体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对综治维稳工作都负有不同程度的责任,实现全覆盖,实行两手抓。

  《意见》还突出了对能力绩效考核的要求,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以及直接责任人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履行综治维稳责任能力及工作绩效进行考核,从考核内容、考核主体、考核方法都作了具体规定。

  而这些考核都有刚性要求来作保障。《意见》提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考核。其中年度综合考核由综治委牵头开展;组织部门在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纪检监察机关在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时,都应把被考核对象履行综治维稳责任能力及工作绩效列入该专项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时,下一级党委、政府须向上一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作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责任人须填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鉴定表》。

  奖惩分明

  被上级综治委一票否决的地区责任人不予晋级晋升不得评优

  《意见》规定了一套严格的考察流程和奖惩制度,其中明确提出,考核结果将纳入责任人的政绩考核,并与奖惩挂钩。

  按照流程,首先,组织部门将责任人履行综治维稳责任能力及工作绩效的考核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任用、奖惩、培训的重要依据。因发生重大问题被上一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实施一票否决的地区、部门、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对其责任人一般不予晋级晋升。

  考核结果还同责任人年度考核挂钩。凡被一票否决的地区、部门、单位的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被一票否决的地区、部门、单位,取消其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因严重失职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问题的地区、部门、单位,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其进行领导责任追究,视情节给予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同时,《意见》还规定,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绩效突出、年度综合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地区、部门、单位,由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对其责任人予以通报表扬。

  配套措施

  建立责任人实绩档案、述职制度

  朱穗生告诉记者,为了保证维稳领导责任、能力绩效考核与奖惩真正落实,目前还必须按照《意见》的要求,抓紧建立和完善相关方面的配套制度建设。

  他说,现在首先要完善的是五部委工作衔接制度和五部委联席会议制度,以切实落实《意见》提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拟对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单位实施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时,应书面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办理责任人晋职晋级、评先评优手续时,应书面征求同级综治委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对责任人实施责任查究、提出处理意见时,应书面征求同级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综治委意见。”落实以上规定,需要制定具体操作规程。

  朱穗生说另一个重要的制度就是建立责任人实绩档案制度。他介绍说,目前,省综治委、省委组织部已联合下发文件,提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省、市、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党委组织部负责建立下一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及同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成员单位主要领导(部门第一责任人)抓综治维稳工作实绩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管理。

  最后就是建立责任人述职制度。朱穗生表示,目前省综治委已下发文件,明确各级综治委主任、委员必须进行口头述职和书面述职。原则上地级以上市综治委主任和省综治委委员每两年一次到省综治委全体委员会议上述职;县(市、区)综治委主任原则上每年一次、地级以上市综治委委员原则上每两年一次到地级以上市综治委全体委员会议上述职。每年下一级综治委主任须向上一级综治委提交年度书面述职报告;各级综治委委员须向同级综治委提交年度书面述职报告。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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