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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机动车复检10日起不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08:35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尹辅华)出租车和公交车等具有公益性质的营运车辆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收费减半。昨日佛山市物价局公布了“规范我市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收费”通告,要求各区对辖区内各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检查。

  此次,市物价局发布的全市统一规范收费标准,分别按怠速法、简易工况法两类项目收取。采用怠速法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的,其安全性能检测收费标准为:轻型汽车(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120元/辆,中型、重型汽车(总质量大于3500KG)140元/辆,摩托车80元/辆。

  而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的,其安全性能检测收费以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础,统一扣除20元(怠速法排气污染检测费用)后,按照市物价局《关于采用简易工况法检测机动车尾气排放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再加上简易工况法检测费。安全性能检测收费标准为:轻型汽车(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180元/辆;中型汽车(总质量3500KG以上,10000KG以下)210元/辆;重型汽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0000KG)230元/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排气检测收费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出租车和公交车等具有公益性质的营运车辆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的,减半收取排气检测费用。而且取消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的复检收费项目,机动车复检不得另行收费。”该负责人称,以上收费规定从2010年月11月10日起试行至2012年12月30日。过去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试行期届满时,市物价局将组织开展成本监审工作,并根据试行情况和监审结论,正式制定和公布收费标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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