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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京非正常上访3次将劳教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08:48  新安传媒网

  江西万载县委书记陈晓平近日口曝雷语:“我们县委书记不拆迁,你们知识分子吃什么?”被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在微博上曝光(本报曾报道)。于建嵘还在微博中透露,到万载之前,就学习过这位书记的“今后凡是到北京非正常上访的,第一次训诫谈话并罚款;第二次拘留;第三次劳教”的讲话,并在讲课时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反驳。

  随后,记者在万载县政府网站上找到陈晓平的讲话原稿(现已被删除)。网页显示,这篇讲话稿更新于9月7日,是对8月31日陈晓平的讲话录音整理而成的。

  陈晓平用较大篇幅谈了信访维稳问题。他说,最近三个月来,非访、无理访、缠访现象明显反弹,形势异常严峻,特别是创造了万载发展史上的几个“新纪录”。“各乡镇(街道)要通过每户一封公开信,明确告之县委、县政府的坚定决心和处理非正常上访的明确规定,即今后凡是到北京非正常上访的,第一次训诫谈话并罚款;第二次拘留;第三次劳教。”

  记者2日下午打通了陈晓平的手机,陈晓平一听是记者就说,正在向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汇报工作,不便接受采访。他称“我现在不好说什么”,又称“一个星期后再说”,然后立即挂掉电话。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非正常上访与“非法上访”并非同一概念,对非正常上访进行罚款、拘留或劳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且,劳教决定只有地级市以上政府才有权作出,万载县委书记无权作出这样的决定,干预司法也是不妥当的。

  肖胜方说,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没有“正常上访”与“非正常上访”之分,也没有规定到北京上访属“非法上访”,更没有规定可以进行罚款、拘留或者劳教。《信访条例》规定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但这里指的是政府的义务,不是对访民的。

  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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