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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轻微交通事故都可“私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09:07  都市时报

  从本月起,在云南红河州境内所发生的轻微车损道路交通事故,都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而为了快速服务车主,红河州已开始在各县市成立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

  根据《红河州机动车轻微车损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暂行办法》,投保了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只要在红河州行政区划内发生的轻微车损事故,都可以自行“私了”,红河州外的合法车辆在红河州内碰车也可自行“私了”。

  目前,红河州个旧、建水、开远、蒙自等县市都成立了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对于未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其他财产损失、且各方车辆损失均在2000元以内,车辆能够自行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都要全部通过中心处理,中心从交警定责、保险定损、汽车修复等,全部实行一站式服务。

  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红河州内每年3万多起的轻微交通事故,95%以上的都可以在现场快速处理。各个县市建立了快处快赔中心后,省去了当事人、保险公司和交警徒劳奔波之苦。

  州府蒙自县交警大队一执勤民警表示,“私了”主要是为了减少因事故引起的交通堵塞,保障公众的通行权益。发生轻微事故时,驾驶人要将机动车撤离现场。如果未撤离现场而造成交通堵塞的,则将会受到200元的奉处罚。(都市时报 记者王宗林)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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