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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采取停水停电等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10:01  燕赵晚报

  本报讯(记者 冯月静)昨日,石市建设局下发《关于规范拆迁行为 坚持依法拆迁的紧急通知》,要求石市所有拆迁项目都要坚持依法拆迁,依德拆迁,严禁无证拆迁,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等。

  通知指出,随着石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深入开展,拆迁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纠纷不断增多。近期,石市拆迁办多次接到群众来信来电反映一些单位拆迁补偿安置不到位、工作方法不得当,甚至有个别项目采取违法野蛮拆迁等行为,使拆迁矛盾与纠纷有所加剧和上升,被拆迁群众反映强烈,影响了石市正常的拆迁秩序和社会稳定。为此,石市建设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所有拆迁项目必须坚持依法拆迁,严格按拆迁程序办事。

  严格拆迁行政许可制度,严禁无证拆迁。凡在石市国有土地上拆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必须依法办理拆迁行政许可,对没有取得拆迁许可证擅自拆迁的,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对没有拆迁计划、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以及拆迁补偿资金、拆迁安置方案不落实的项目,不得实施拆迁。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二轮征询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要广泛征询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坚持依德拆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拆迁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禁止采取大包干拆迁、暴力拆迁、株连式拆迁、突击拆迁;严禁雇用黑社会势力和社会闲杂人员从事拆迁工作。对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擅自偷拆、违法强拆房屋造成被拆迁人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工作不力引发恶性事件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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