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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刑人员做伤残鉴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10:13  内蒙古晨报

  

为服刑人员做伤残鉴定

  图说内蒙古

  昨日,呼市残联、回民区残联以及回民区医院的工作人员来到呼和浩特第四监狱,为113名身患残疾的服刑人员进行了伤残鉴定,以便他们在刑满释放后可以及时享受到国家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这在呼市尚属首次。鉴定结果有50人符合条件。

  记者了解到,目前发放的第二代残疾证,按规定需要申请人回户籍所在地经当地指定医院进行伤残鉴定后,在当地残联申请办理。

  呼市残联就业中心主任孙仲黎表示,此次为服刑人员做伤残鉴定后,将通过自治区残联将伤残鉴定以发函的形式发给服刑人员户籍所在地的残联。服刑人员服刑期满后可直接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残疾证。

  本报记者 王树天 许江平

  通讯员 刘春雨摄影报道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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