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姜虹)燃气“抄表定针”正在进行,将在本月底之前完成。
11月1日起,沈阳市正式执行新燃气价格,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从2.4元/立方米调到3.3元/立方米,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到3.9元/立方米。
昨日,沈阳燃气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燃气调价后计量表定针问题作出全面解答。
由于沈阳燃气有限公司查表员不到400人,而沈阳市燃气用户数量约为160万,工作量较大,查表员需要一个月时间完成查表工作。
沈阳燃气有限公司将提前3天在小区内张贴查表通知。如有需要可拨打通知上预留的电话进行预约查表。对于因上班错过此次“定针”的市民,可与燃气公司联系,进行具体结算。
11月份入户查燃气表时,将按每户日均用量计算,11月1日前(含11月1日)的燃气用量按照原价格执行,老百姓不会吃亏。这种算法跟绝大多数用户的实际用量情况相符,因此比较合理。如果用户有特殊情况,可以拨打煤气公司咨询电话96177。
“日均燃气用量”的计算方法:
日均用量(立方米)=本期查表燃气量÷两次查表间的总天数
用户的交费金额计算方法:
使用金额(元)=2.4×日均用量×11月1日前查表天数(含11月1日)+3.3×日均用量×11月1日后查表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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