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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传国案终审宣判 两方都申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13:09  新闻晚报

  据京华时报报道

  昨天上午,方舟子遇袭案在市一中院终审宣判,法院维持了一审的判决结果,肖传国和戴建湘因寻衅滋事罪均被判处拘役5个半月,其余3人分别获刑1个半月到4个月不等。宣判后,肖传国的律师和“二方”均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满。

  据悉,一中院的裁定书称,法院受理肖传国和戴建湘的上诉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肖传国、戴建湘及其他原审被告人,并听取了方舟子、方玄昌和双方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因此决定不开庭审理。

  此前,肖传国曾提出自己的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要求撤销原判,以故意伤害罪处理。戴建湘上诉也认为自己不符合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一审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存在程序错误。但对于这两处质疑,终审裁定中并未给予回应。上午10点,半个小时的宣判结束,肖传国的辩护律师高子程走出法院。据他说,肖传国在宣判现场未发表任何看法,也没有情绪上的明显表现。

  方舟子昨天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判决结果在他的意料之中,对结果“很失望”。他认为,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之后,很多舆论都评价定性不准确,量刑偏轻。一些质疑在二审判决中完全没有给出解释,“很难让人信服”。他和方玄昌表示会继续申诉或上访。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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