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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京非正常上访3次将劳教”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13:09  新闻晚报

  据羊城晚报报道

  江西万载县委书记陈晓平近日口出雷语:“我们县委书记不拆迁,你们知识分子吃什么? ”被知名三农问题专家于建嵘在微博上曝光。于建嵘还在微博中透露,陈晓平曾在讲话稿中说,今后凡是到北京非正常上访的,第一次训诫谈话并罚款;第二次拘留;第三次劳教。讲话稿中的详细内容,许多网友表示强烈关注却无从知晓。

  县委书记训话:非正常上访“危及大局”

  网页显示,《陈晓平同志在全县维护社会稳定集中整治月活动暨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更新于9月7日,是对8月31日陈晓平的讲话录音整理而成的。

  陈晓平用较大篇幅谈了信访维稳问题。陈晓平说,最近三个月来,非访、无理访、缠访现象明显反弹,形势异常严峻,特别是创造了万载发展史上的几个“新纪录”。一是创造了赴京非正常上访人数的 “新纪录”,全市赴京非正常上访总共才23人次,而万载县就有12个,比其他9个县市区总数还多;二是创造了“八·一”涉军非正常上访的“新纪录”,是今年全省唯一一例;三是开创了上“洋访”的“新纪录”,到外国使馆非正常上访,严重损害了中国人民的形象,破坏了万载人民的美好声誉。

  陈晓平还称,“各乡镇 (街道)要通过每户一封公开信,明确告之县委、县政府的坚定决心和处理非正常上访的明确规定,即今后凡是到北京非正常上访的,第一次训诫谈话并罚款;第二次拘留;第三次劳教。并且在集中整治活动中,对早有劣迹、确定了犯罪事实的少数违法分子要及时抓捕归案,强力震慑,以儆效尤。 ”

  律师有说法:非正常不等于非法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非正常上访与“非法上访”并非同一概念,对非正常上访进行罚款、拘留或劳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且,劳教决定只有地级市以上政府才有权作出,万载县委书记无权作出这样的决定,干预司法也是不妥当的。

  肖胜方说,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没有“正常上访”与“非正常上访”之分,也没有规定到北京上访属“非法上访”,更没有规定可以进行罚款、拘留或者劳教。 《信访条例》规定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但这里指的是政府的义务,不是对访民的。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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