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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出台新规定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力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14:5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贵阳11月5日消息(记者孟海)近日,《 贵阳市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开始施行,这一办法对贵阳市各级政府部门在防止和制止违法建筑中应履行的职责进行了规定,对政府部门和人员涉及违法建筑的失职行为,将予以问责。

  据介绍,近年来,贵阳市对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进行过多次专项整治,但仍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土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正常秩序。新办法规定,各相关部门辖区出现的违法建筑一经发现,要及时上报,并做好劝阻、协调拆违等工作。对辖区防止和制止违法建筑工作不力,不按规定进行查处的,要严肃追究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责任。在查处违法建筑工作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巡查工作人员知情不报或者未及时通报、在管理责任范围出现两处违法建筑没有发现的,将追究责任。《办法》所涉及的责任追究,依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处分审批权限,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调离岗位、降职、停职、免职、责令辞职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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