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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私车当唐僧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15:50  新民晚报

  《车船税法(草案)》10月29日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两天后的10月31日,新华社刊文,针对该草案“是调节财富分配还是加税?”发出质疑。紧接着,在11月1日和3日,新华社又连续尖锐指出,目前车船税涨价是不合时宜的,税务部门不能把私家车当成“唐僧肉”,把今年大幅度增税,明年推出新税种变成一种常态。

  公车不该免车船税

  与往常会为一些重大政策的出台实施进行“铺路造势”不同,10月31日,新华社在一篇题为《立法“激辩”的背后——透视社会各界围绕车船税法草案焦点问题的论争》的文章中,发出了不同声音。文章借用多位专家学者的观点,对车船税法的征税目的、能否促进节能减排等进行了“激辩”。

  该篇报道直截了当地提到: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说,“这是一部‘加价’的法律。”现在城市中的主打车型是排量1.6升至2.0升的私家车,按草案规定,这一块基本上都要涨价,绝大部分车主负担要增加。

  相对于“加价”的质疑,在车船税法草案是否能促进节能减排方面,全国人大代表吴亮星给出了尖锐的反问:草案规定了对警车、公车和部队的车免税,如果为了节能减排,这些车同样排放了污染物,也同样要负责任,为什么要免税?

  车船税涨价不合时宜

  在上述一番异乎寻常的声音之后,11月1日,新华社再发质疑文章《从车船税立法看我国汽车税制应该怎么改》。

  该文给出结论称,“综合多个角度考量,车船税涨价都是不合时宜的,不利于下一步汽车税制的深入改革。”文中认为,其实车船税归根到底是一种年度征收保有环节的税。虽然草案分出了更详细的档次,体现了节能减排、引导消费的方向,但是车船税的本质决定了其在科学引导消费方面的潜力不是很大。

  文章最后提到,“十二五”期间,我国的汽车税制应当降低购买、保有环节的税负,提高使用环节的税负,让多开多缴税、少开少缴税的理念深入人心,让更加聪明的税制激励体系替代临时性的财政补贴手段。

  须先厘清征税目的

  在连续两篇重磅文章之后,新华社并没有停止其质疑的声音。

  11月3日,新华社又播发一篇题为《“调节贫富”不该是车船税的功能》的文章。文中感叹,在中国,老百姓买汽车,缴税的税种和税金总额在全世界数一数二:成本17%的增值税、车价10%的车辆购置税、车价1%到40%的消费税、进口车15%的关税、随油价征收的燃油税以及即将大幅上调的车船税。其中购置税按车价10%征收,已经体现了车价高的车多缴税的原则。比如前面说到的奥迪就要比红旗多缴4万元的购置税。如果说车船税以车船的估值计税,显然有与车辆购置税重复收税之嫌。2009年,全国光是车辆购置税,税务部门就进账千亿元;而且由于国家对1.6升以下的小排量车实行了购置税减半的优惠,对4升以上大排量豪华车提高到按车价40%征收的高额消费税,豪华车的财产税已经是小排量经济型车的近百倍,足以起到“调节贫富”的功能。

  因此,讨论车船税,先请该税的制定者厘清征税的目的:是调节贫富,是推进节能减排,是抑制拥堵,还是增开税源,增加各级政府收入。目的挑明了,接下来的讨论才有意义。至于说治理拥堵,车船税一类的静态收税,效果几乎为零。

  该文最后还援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孚江在讨论车船税法草案时所说的一句话:政府有责任把纳税人的钱花好,同时要尽量减少人民群众缴税的税额,不能总想着从老百姓兜里掏钱。东方早报(姗桑)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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