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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孤儿保障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20:53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记者崔清新、李菲)民政部副部长孙绍骋5日在此间召开的“亚太地区儿童权利国际合作高级别会议”上发言指出,我国将建立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孤儿保障制度。

      孙绍骋介绍,2010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孤儿医疗康复保障水平等措施。地方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并为此安排专项资金,中央财政2010年给予25亿元人民币进行补助,以后年度根据孤儿人数及基本养育需求继续安排补助资金。

      目前,全国共有303所儿童福利院和800多个社会福利院儿童部,集中供养了11.4万名孤儿;有300所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制度建立7年来,累计救助近百万人次。

      孙绍骋说,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中国的儿童福利事业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孤儿保障制度的建立,是中国儿童福利事业制度化建设的纪元和发端,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但他也指出,中国儿童福利事业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主要是:儿童福利覆盖面窄,享受福利保障的儿童人数占全体儿童总数的比例较低;特殊困难儿童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客观条件和自身障碍的影响,特殊困难儿童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等,还需要不断努力来改变这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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