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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警方表示 将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21:12  云南网

  中新社昆明11月5日电(记者 保旭)因“躲猫猫”、“小学生卖淫案”等社会热点事件而备受关注和倍感压力的云南警方5日表示,要坚定迈出“阳光执法”步伐,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当日于云南边城芒市举行的云南省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现场会上,云南省公安厅做出上述表态。云南省公安厅还称,“将把警务公开和警务服务作为增强警方行政行为透明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升警方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和手段。

  最近几年,对云南警方来说可谓“多事之秋”,从李荞明“死于看守所游戏躲猫猫”,到最高检介入调查,最终还事实真相为“李荞明系牢头狱霸的潜规则”;从“小学生卖淫案”的定性,到公众与警方反复较量,最终小学生父母被判容留卖淫罪;从偷盗嫌疑人邢鲲之死,到“纸币开铐、鞋带上吊”等跻身年度热点网络词汇……无一不在挑战警方的公信力。

  正如评论人士称,警方作为执法部门,如不能以客观、公正、透明为原则,以“躲猫猫”来搪塞,遭受公众质疑自然难免。如今,媒体与网络的“监督下”,警方在规范自身的同时,更要学会与公众“打交道”。对此,云南警方目前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向社会公开承诺:执法一定公开、透明,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事实上,云南警方近年来也十分重视“阳光执法”实践,首先是拓宽公开渠道,推出政务网站平台,并及时公布政务信息和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尽量满足民众对相关政策法规、本地治安、执法动态的知情权。其次是开展“大走访”,深入民众,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再者是将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提升到工作的重中之重。

  据统计,2009年云南公安系统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万余条,网上受理信访1499件,开展现场咨询活动1285次,并在全省选聘特邀监督员1944名。

  云南警方当日还表示,今后将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目标,不断拓展警务公开的广度和力度,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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