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日对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进行宣判,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韩劲松无期徒刑,同案的朱金红、鲍海蓓等4名被告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2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韩劲松于2006年提出“立桩量”概念,经由《民间股神》一书而被人熟知,并以“简凡”之名公开授课,传授股市制胜秘籍。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1月至2007年12月,韩劲松借向股民讲授炒股理论知识之机,虚构其进行国内股指期货交易的事实,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从240名被害人处骗取钱款计1264万元,后归还169万余元。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间,他谎称为股民进行股票交易,并承诺高额利润,又从24名被害人处骗取钱款计651万余元,之后曾归还25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韩劲松骗取250余名被害人资金共计2269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并给他人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被告人朱金红、鲍海蓓等其他4人,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数额巨大,故对韩劲松等5名被告人依法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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