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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薇)靳立铭、张华峰利用POS机刷卡套现,诈骗170余万元。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2年和11年。
2006年底至2008年8月间,靳立铭伙同张华峰,多次伙同他人刷取境外信用卡进行非法套现。
经银行确认,两人共诈骗1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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