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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明年将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6日05:19  都市快报

  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划合并  针对个体工商户的医保政策明年也有望实施

  记者 王佳佳

  本报讯 明年开始,有三项与医保有关的政策将出台,它们会在原有基础上,给我们带来更多的福利。

  城居医保和新农合计划合并

  现有政策,两者是分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900元,住院补偿率为51.3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每人每年360元,住院补偿率为45.32%。

  从明年元旦开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居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计划合并共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杭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邵占维说,“把城和乡的医保统一起来考虑,符合城乡统筹发展的趋势,这个思路很好。”

  筹资标准,暂定为两档,分别为每人每年1200元和800元。

  前者,城乡居民个人缴纳400元,其余由各级财政补贴;后者,城乡居民个人缴纳200元,其余由财政补贴;但城镇非从业人员由个人全额缴纳医保费。

  城乡居民可以根据情况在上述两档中选择参保。

  当然,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户、低收入农户、重点优抚对象等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

  政策调整后,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将得到提高。

  医保首次向

  个体工商户敞开大门

  如果顺利的话,从2011年元旦开始,在杭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将实施,改变目前外地来杭州定点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无法参加基本医保现状。

  个体工商户参加医保,基本参照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形式。

  只要是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当期完税凭证,并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工,都可以全部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参保是以企业单位的形式参加,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无论有否雇工,都是依照企业单位的形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有一点特别提一下,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工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中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重新参保缴费的,要在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相应期限后,才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出台医保公益基金

  专门帮助看不起病的人

  这个政策,是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议上,由代市长邵占维特别提出的。

  “在农村,60%以上的困难户都是因病致贫。”邵占维建议,“我们要建立一个重病大病的公益基金,专门用于帮助看不起病的人。

  “现在热心市民很多,有人生病,很多人都会捐款,帮助渡过难关,这固然好,但我们更要从体制上保障,让更多的患者和家属得到温暖。争取明年,这个基金能开始运作实施。”邵占维要求。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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