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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以“立良法”推动“行善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6日07:08  新闻晨报

  晨报首席记者吴飞报道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在“聚焦后世博城市法治化建设”研讨会上表示,后世博期间,要以“立良法”推动“行善治”。

  “法治的前提是良法之治,”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甘忠泽在研讨会上表示,“所谓‘良法’,我认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法律的制订顺应事物的发展规律,符合公众的意愿。”

  市法制办副主任顾长浩也认为,世博的主题彰显了以人为本的基本价值取向,给上海法治的核心价值理念也是一种启迪。“在我国早期的行政立法中,一个典型的现象就是‘我定规则你遵守’。行政立法的基点停留在合法的权力与合法的程序,”顾长浩说,“法律规则本身的合理性被行政权力淹没了,社会对法律规则的价值评判处于弱势状态。征地拆迁制度的价值判断失衡、车辆非法营运标准及其处罚的偏差,迫使我们必须要反思如何防止‘恶法’和‘制度缺陷’的产生。”

  而世博期间的一系列立法的成功之处就在于“世博立法”充分尊重和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说,“这些立法不仅真实‘有用’,也让受众‘想用’、‘得益’。”与会人员均建议,在后世博要用好“世博立法”带来的经验和启示,更加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刘云耕则进一步提出,后世博期间,要以“立良法”推动“行善治”,“充分发扬立法民主,广听民意、广知民情、广汇民智,更好地建立健全表达、平衡、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有效机制。”刘云耕表示。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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