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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改案扁珍等无罪爆争 检轰判决如扁答辩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6日07:42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6日讯二次金改与扁家洗钱案,陈水扁等21被告一审全部无罪引爆各界争议。特侦组5日表示,法官对“总统”职权认定与“宪政”实务、社会认知差太多。参与过侦审的检察官认为,判决宛如扁答辩状。

  “总统府”发言人罗智强受访时则表示,就让社会公评。国民党秘书长金溥聪下午在接受中广专访前,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尊重司法,但他个人感到很讶异。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特侦组去年12月以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利用并购案向国泰、元大两家金控索贿,起诉扁珍贪污;国泰世华副董事长蔡镇宇、元大马家,以及扁家子女陈幸妤、陈致中、黄睿靓夫妇,均被检方依洗钱罪起诉。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决所有被告无罪。

  特侦组主任陈宏达表示,根据北院提供的判决书摘要,合议庭详述宪法本质,得出金融机关合并并非宪法列举的“总统”职权,据此判决陈水扁无罪,这与“宪政”实务及社会认知有严重落差。他说,检察官收到判决书后,调阅相关卷证,了解法院调查过程后,再研究是否提上诉。

  曾参与二次金改侦审过程的检察官说,莅庭公诉检察官在案件审理期间,就已感受到承审合议庭的心证,且合议庭对“总统”职权的认定,与陈水扁及律师在法庭内的论述一致,“判决书几乎跟扁的答辩状一样”,他对结果并不意外。

  另一名也曾参与扁案侦审的检察官认为,合议庭开庭期间,从没讨论过金控并购与“总统”职权的关系,却在判决书里花20几页论述“宪政”问题,难保不被外界批评判决是“先射箭、再画靶”。

  合议庭3名法官周占春、林柏泓、何俏美宣判后回到办公室,随后还请法警站在办公室门外,谢绝媒体询问。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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