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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打官司”诈骗村民被判刑 法官提醒:打官司不要“走偏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6日09:27  云南网

  “只要你们请我做代理人,我包管你们的官司能打赢。”焦某为了骗财夸下海口,接案子后还煽动村民四处上访。昨天,这起在罗平县当地影响颇大的“包打官司”案,被告人焦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

  去年10月,曲靖市罗平县旧屋基乡安勒黑村村民,与村旁一家沙场发生纠纷闹上法庭。焦某夸口自己神通广大,只要请他做代理人,他可以帮安勒黑村的村民“打赢官司”。村民们听信了他的话,全村人“集资”了2.2万元的“代理费”,请他做代理人。接手案子后,焦某还动歪心思,煽动村民集体四处上访,他带着部份村民到北京、昆明、曲靖等地上访了4次,造成极恶劣影响。上访期间,焦某又收取了村民们筹集的1.5万元“上访费”。

  最后官司没打赢,村民们才发现焦某是个骗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7月27日,经罗平县检察院批准,焦某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案发后焦某拒绝退还村民2.2万元的“代理费”。“焦某以帮村民‘打赢官司’为由,夸大自己的作用,作出虚假承诺,虚构不能做到的超出法律规定的非法事实,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罗平县法院审理此案后作出上述判决。

  审理此案的法官给大家提个醒:当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时,一定要通过法律的手段,采取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绝对不能采取极端方式、盲目上访,更不能轻信任何“包打赢官司”的骗人之举。同时,对于假借帮人“打赢官司”骗取人民群众钱财、带头闹事、扰乱正常法治秩序的非法之徒及其恶劣“行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致远 记者雷晴报道(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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