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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昨天,市委召开督查专员工作会议,首批20位市委督查专员正式走马上任。这意味着,市委已正式建立督查专员工作制度,加强对市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
据介绍,建立市委督查专员工作制度,是市委加强党委督查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市委督查专员的职责包括: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进党委决策落实;对全市落实市委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明查暗访;了解和反映基层干部群众对市委工作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市委和市委办公室反馈督查工作情况。市委督查专员一般由市人大、市政协常委和市机关调研员等同志担任,要求资历深、工作经验丰富、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善于和敢于反映和处理问题,一般聘期为2年。
根据会议部署,首批市委督查专员,将主要围绕“六城联创”行动、机制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互看互学”各地和各功能区承诺事项、“双十大”工程、社会稳定和民生重点等各项工作落实进行督查。
市委常委、秘书长葛益平在会上强调,督查工作是提高决策落实、推动工作落地的重要手段。市委督查专员要充分认识党委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肩负起责任和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整合督查力量、强化督查力度,不断创新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形成重督查、勤督查、求实效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记者王丹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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