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至明年2月组织实施
据新华社电据中国政府网5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表示,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经国务院同意,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还规定了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0月),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1月-2011年2月),三是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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