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安徽淮南立法要求房产开发商缴纳高层住宅首次电梯更新费,每部电梯收费25万元,不交钱将不予发放房屋预售许可证。部分民众担忧该项收费将增加建设成本,最终转嫁给购房者。(11月5日《京华时报》)
羊毛出在羊身上,首次电梯更新费无疑会转嫁给消费者,房价更是有升无降。当收费披上法律的外衣,会更加畅行无阻。地方的立法权沦为部门乱收费的保护伞,法律的公正和严肃性将荡然无存,这是法律的悲哀。
有道是:立法岂可弄捆绑,强权政策谁来挡。不当法规当叫停,莫让民众留恨想。另有诗为证:房产价格已很贵,电梯竟然再收费。收钱就应有说法,不妨开个听证会。
文/快乐帅羊
诗/雨的舞蹈、风行无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