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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上随地躺卧将受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6日10:09  生活新报

  《昆明市城市广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本月23日听证

  为维护城市广场的优美整洁,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定于2010年11月23日(星期二)举行听证会,对《昆明市城市广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稿》中所称城市广场是指主城建成区范围内,由各级政府或者企业、个人投资修建,具备一定技术规范,供市民游憩、娱乐的开放性场所,也包含城市步行街。《意见稿》 要求城市广场建设应当突出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60%以上,植物配置要乔、灌、草结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要突出城市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

  对于在广场上所该禁止的行为,《意见稿》中也有明确规定,如:在建筑物、构筑物、雕塑以及其他公共设施上涂写、刻划;随意堆放物料,摆设摊点,在各种公共设施上张贴宣传品;吊挂、晾晒物品;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乱倒废弃物;随地躺卧、露宿;损毁绿化设施和公共体育设施;车辆行驶或者停放;利用棋牌等形式聚众赌博;涉嫌色情服务的活动等十项禁止行为已经列为妨害公共秩序行为。要是违反了《意见稿》中的相关规定,将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在城市广场范围内从事妨害公共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报名方式

  凡是在昆明市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11月4日起,都可以向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召开听证会的同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0年11月5日至11月23日。若有相关修改意见,请于2010年11月23日17: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到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名时间于11月7日截止。 生活新报 实习记者 张浩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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