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扁夫妇金改案一审无罪 马英九方面:就让社会公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6日11:07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6日讯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二次金改(金融改革)”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陈水扁夫妇、扁家子女,以及相关企业负责人无罪。对于这项判决结果,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罗智强5日受访时表示,就让社会公评。

  陈水扁、吴淑珍夫妇等人被控在部分金控企业整并案,向企业索贿、洗钱。台北地方法院5日下午判决扁夫妇、扁家子女,以及相关企业负责人无罪。

  对于这项判决结果,国民党秘书长金溥聪5日接受媒体访问时则表示,尊重司法,但他个人感到很讶异。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