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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曾释放陈水扁今判其无罪 台法官周占春成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6日11:54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6日讯 台湾“二次金改”与扁家被控洗钱案,陈水扁夫妇、子女、涉案金控企业高层5日一审全获判无罪。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审判长周占春曾无保释放陈水扁,这次又判扁无罪,势将成为舆论焦点。

  据“中央社”报道,承审二次金改案合议庭的审判长周占春,是台湾中兴大学法律硕士,法训所第24期毕业,曾经手“股市秃鹰案”、赵建铭台开案、陈水扁控告邱毅诽谤案,并曾任台湾“司法院”人事处长、台湾高等法院法官,再回任台北地院。

  台湾检方特侦组2008年12月起诉第一波扁家四大案后,台北地院以全案涉洗钱、不法所得超过新台币1亿元等要件,交由金融专庭抽签,由周占春合议庭承审。因周占春无保释放陈水扁,舆论哗然,后来周占春主动将案件签出,最后台北地院开会决定,把扁家四大案都并给原承审2006年吴淑珍公务机要费案的蔡守训合议庭审理。

  去年特侦组再起诉扁家二次金改等案,因直接由金融专庭的法官抽签,在机率1/3情况下,再度由周占春合议庭中签,与受命法官林柏泓、陪席法官何俏美组成合议庭。

  熟悉当初分案波折的台北地院法官指出,前年第一次被抽到承审扁案时,周占春不堪各方压力,尤其对名嘴爆料他曾私下称“马英九特别费案若由我审,一定重判10年”的玩笑话耿耿于怀,才主动将案子签出,后来再度承审到二次金改案时,虽社会对扁案瞩目程度降温,但准备程序时均未出面,进入实质审理后才参与。

  有岛内法官认为,二次金改案合议庭,审理期间鲜少触及“宪法”问题,却在判决书一开始,就花长篇幅解释“总统”职权无关金融并购的“宪政”架构,并以“宪政”论点判扁无罪,确实易招不当联想,判决若先叙明企业给款扁家与行贿间为何没关联,自然会比较妥当。

  周占春曾于2006年台开案一审时,重判陈水扁女婿赵建铭、亲家赵玉柱,后来又让扁一度获得短暂释放,这次又判扁金改案无罪,历经几波与扁家相关案件后,周占春势将再成外界关注焦点。

  陈水扁、吴淑珍夫妇等人被控在部分金控整并,向企业索贿、洗钱。台北地方法院5日判扁夫妇、子女及相关企业高层共21人无罪。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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