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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公积金利率上浮1.1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6日13:17  新闻晚报

  □记者 杨冬

  晚报讯 昨天,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对本市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作出了上浮1.1倍的调整,并从本月8日起开始执行。

  此次新规明确:自2010年11月8日起,认定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1倍,即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从3.50%调整为3.85%;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从4.05%调整为4.46%。

  以20年期80万贷款额 (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例,月还款额由原来的 4868.95元上调至 5041.8元,上调幅度为173元。

  该份《通知》还强调,2010年11月8日(含11月8日)以后受理并签订借款合同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2010年11月8日前受理并签订借款合同的,按调整前利率执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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