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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贵阳11月6日消息 (记者 孟海)据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消息,贵阳市城乡规划局、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阳市国土资源局三部门,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我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意见规定,贵阳市已售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者,无论年限长短,只需按8%购房款补缴土地出让金等价款后,即可办理房屋的完全产权,并可上市交易。
据介绍,此前按照规定,贵阳经适房必须售后5年才能办理完全产权的手续。新意见的实施,大大缩短了经适房所有人取得完全产权、上市交易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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