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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自己人”,谁理你

  戎国强

  本报首席评论员

  最近,《法治周末》、《成都商报》等媒体报道了一件令人“悲怒交加”的事情。曾入选“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的原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公安局长李青明,在被证明是蹲了冤狱之后,10月13日前往临汾市纪委,要求恢复党籍和公职,却被纪委干部驱赶出来。“我是来找纪委书记反映问题的,为什么要把我们架出去?”李青明悲怒交加。

  只要有起码的是非观和同情心,连旁人看了报道都会“悲怒交加”的。但是,“悲怒交加”没有用,是非观、同情心,都没有用。临汾市纪委显然不是按是非对错来办事的。

  《法治周末》的报道比较详细。李青明已经被公示为临汾市公安局副局长,即将上任时,被接连双规、刑拘,并在没有查出任何经济问题的情况下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不难看出,有意错判的意图十分明显。

  案发前,李青明担任洪洞县公安局局长已经10年,办案人员在他家里没看见一件名牌衣服、一条名烟、一瓶名酒,李青明家人没有一分钱的存款。洪洞县公安局一位民警说:“青明当局长多年,但至今他的父母、姐姐、姐夫、妹妹、妹夫、弟媳妇都在农村,其他亲戚也没有照顾工作什么的”——清白、清明,是不是李青明遭一些“同志”嫉恨的原因之一呢?

  经过李青明6年申诉,原审判决被推翻,宣告李青明无罪。但是,至今没有人对这起冤狱负责。报道没有说,现在的临汾市纪委书记,是不是就是当年李青明受冤时的那一位,即使不是,现在的这位书记显然不想纠正前任的错误;也许是不敢,或许是不能?但实质没有任何不同:看权力的眼色行事,置是非、良知于脑后,视无辜者的命运为草芥。

  按常情,李青明出狱后,应该是怀着“归队”的心情去找组织的。但是,代表组织的有关人士已经不认他是“自己人”了。他们另有“自己人”的圈子,只有“利益相关”者才是自己人。其实,李青明应该知道,他的冤狱的真正起因,肯定是他妨碍了这某个“自己人圈子”的利益,

  凭李青明的为人,显然不可能属于任何一个由利益纽带而结成的“自己人”圈子,这就注定了他只有被孤立、受打击,蹲冤狱的份。现在李青明没有公职,没有党籍,平民一个,从监狱里出来,带着一身晦气,更不值得人家为你费气力了,你也翻不起什么浪头。

  平民的无奈处处可见。前几天,浙江电视台第七频道报道了一则“平民投诉”新闻。金成花园的一些商铺擅自向内破墙开门,影响小区安全。一老人奔波数年,向杭州市规划局等单位投诉,被各种理由推脱,比如原始图纸找不到了。这个手中没有任何公权力的老者却找了原始图纸并复印下来,拿到规划局,竟说图纸要经过法院认定,这也是一件“悲怒交加”的事情。电视镜头中,杭州市规划局的一些工作人员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好像记者打扰了他们的正经事,民众的投诉不是他们的正经事,因为那位老人不是他们的“自己人”,受理投诉不会给他们个人带来利益。

  还有一例。前几天,钱江都市频道前往台州市椒江区工商管理局,核实该局干部徐道旺倒卖“房票”,即加价转卖未办理“三证”的商品房一事,该局纪检负责人对记者说“你们不要来找我”。基本可以断定,徐道旺跟这位纪检负责人是“自己人”,公众利益跟这些“自己人”的利益是冲突的,当然不能理睬你电视台。现在,倒卖“房票”一事已经上了中央电视台,看来“自己人”们没有把央视记者变成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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