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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品企业须重新申请许可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7日07:09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赵明)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乳品质量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别是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要责令生产企业实施召回并监督销毁。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依照“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乳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监管责任。对检出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的,各监管部门要依据职责及时查清污染物来源,并依法处置有关问题产品;对经检测乳品和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超过临时限量值的,检验单位要立即报告监管部门,接到报告的部门要在第一时间通报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地方政府要加强统一领导,由政府负责人统筹协调案件查处工作。对违法生产经营乳品的责任人员要加大刑事处罚力度,严肃惩办违法犯罪分子。

  质检总局要求乳品企业重新申请许可证

  本报讯 据《北京晨报》报道,乳制品企业今年底前全体跨越“新门槛”,否则到明年3月将被禁止生产。5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公布《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和《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要求目前所有已获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的企业,今年底前须重新申请生产许可,许可机关要重新进行审查。2011年3月1日起,未重新获得生产许可的,停止生产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与原有细则相比,新细则的产品检验项目有所增加,尤其是婴幼儿配方乳粉共有60余项企业自检项目。两项新细则都特别要求,企业要保证对购入的生乳和原料乳粉批批进行三聚氰胺检验。企业自检不能代替监管部门的监督抽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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