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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道碰伤公交车开得慢不是理由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李逢春实习生侯婷婷)昨日下午1点25分,成都红星路二段下穿隧道入口处,一辆绵阳牌照轿车与3路公交车发生擦挂,两车均有损伤。交警查看现场后表示,擦挂是轿车变道不彻底造成的,应承担责任,且擦挂后轿车未及时撤出现场,造成交通拥堵,被交警处200元、不计分的处罚。

  昨日,轿车车主刘先生从绵阳

  开车来成都,想去游乐园。他说:“车子快到红星路时,我发现走过了,打算在前方掉头。因为对路段不熟悉,我开得很慢。”在下穿隧道口前方变道后,后方的一辆公交车紧跟上来,瞬间发生擦挂。轿车右侧后轮上方有长宽各30厘米的擦痕。同样的擦痕在公交车左侧前轮上方也有。

  3路公交车停下后,乘客全部下

  车,等待其他公交车转移。交警三分局民警韩涛前来处理,对刘先生说:“公交车沿直线行驶,你抢占了它的车道,造成擦挂,所以责任由你承担。”

  刘先生一再强调:“我开得很慢。”“这是你的主观感觉,你开得慢,不代表公交车开得快,它并没有超速,所以这个不是理由。”韩涛告诉刘先生,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

  驶的机动车,要罚款200元、不计分,而轻微事故又没及时撤除现场,还要再罚款200元、不计分。由于刘先生不是本地人,对路段不熟悉,所以只针对变更车道罚款200元。刘先生听完交警的分析后,拿出驾照接受罚款。

  韩涛对刘先生和公交车司机说,“对于擦挂造成的损失,应前往派出所进一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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