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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多了个卫生间 业主告开发商违约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牛莉)双流市民刘某买了一套新房,但在交房时他发现新房比设计图多了一个卫生间,他认为这属于开发商根本性违约,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近日,记者了解到,法院并未支持刘某的诉讼请求。

  2007年11月,刘某与四川某建设集团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刘某购买该公司建设的房屋一套。合同签订后,刘某按合同支付首付,按揭贷款也按时交付。

  两年后,该公司通知刘某交房,看完新房后,刘某发现房屋主卧室的阳台位置多出了一个卫生间。刘某认为,该建设公司属于根本性违约,于是向双流法院起诉要求与公司解除购房合同,同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建筑公司辩称,刘某的房屋是

  完全按照设计施工的,至于多出来的卫生间,是当时应广大购房户的申请、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并经设计单位审查批准、变更设计后才修建的,并有某建筑勘查设计院出具的《变更通知》可以证明。增设卫生间是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前就已存在的客观事实,因此公司并未违约。

  双流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建筑公司增设卫生间也的确是购房合同生效前就已合法存在的客观事实。但问题是,建筑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事先将此事告知过刘某并确定刘某知道此事。因此,建筑公司有一定的违约行为,但不属于根本性违约,而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最终,法院驳回了刘某的诉请,但建议刘某可起诉建筑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赔偿损失。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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