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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察总长”:扁金改案法官见解“兹事体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7日10:30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7日讯 台湾“二次金改”案一审判决陈水扁夫妇等21位被告全部无罪,台湾“检察总长”黄世铭6日表示,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认定金改(金融改革)非属当局领导人法定职权,判决扁夫妇收钱无罪的见解“兹事体大”。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为免影响目前上诉三审的公务机要费等扁家四大案,黄世铭已指示检方特侦组先调阅相关卷宗资料进行研究,在最短时间内做成是否提出上诉及撰写上诉理由的决定。

  判决书中指,陈水扁行为与马英九“插手机场手推车更换”等事件并无差别。马英九低调不回应,但台当局“行政院长”吴敦义却非常不以为然,强调马是出于对人民的关心,没有从中获取一毛钱,但是陈水扁拿人好几亿的钱,把公营金融机构弄给民营机构。

  吴敦义表示,“行政院”尊重三位法官的判决及见解,但恐怕会有民众对这种判决不能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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