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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瓯海大道行驶突然起火 养护管理方负事故全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7日14:25  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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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瓯海大道行驶突然起火养护管理方负事故全责
汽车瓯海大道行驶突然起火养护管理方负事故全责

  温州网讯 一辆进口越野车在市区瓯海大道高架桥上行驶时突然起火,驾驶员慌忙弃车逃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爱车被大火吞没。至于车辆起火的原因,更有些离奇:一块道路接缝板突然脱离并弹起,硬生生戳进了车子油箱里。

  前日,市交警三大队对此案作出事故认定:温州市市政管理处作为事故路段的管理、养护单位,应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9月14日上午8时,市民王先生驾车从市区开往永强。经过瓯海大道高架桥越秀中学北侧路段时,他突然听到车底一声巨响,原以为是爆胎了,正要缓缓靠边停车,一回头却发现车后的道路漏满了汽油,并随着车子一路燃烧,犹如一条“火龙”紧跟着车子。王先生吓坏了,立即停车查看,发现车子左侧油箱位置起火了,火势正快速蔓延。他害怕车子会爆炸,便立即跑到远处,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爱车被大火吞噬,而他的所有证件以及挎包在驾驶室内被烧成了灰烬。

  随后,王先生开始查找原因,发现该车油箱表面插进了一块像锯齿状铁板。经确认,这块铁板是用于衔接高架桥的凹凸路面的接缝板。

  通过事故当事人的陈述、事故现场的细致勘查、有关专门机构对事故车辆的检验和鉴定结论,交警部门最终确定了该起事故的形成原因为:由于公路路面的伸缩缝连接板与地面固定不良,致使该事故车辆经过时脱出碰击油箱左侧底部,造成油箱破裂,由于此油箱与伸缩缝连接板均为钢质材料,两者相碰产生的火花引燃燃油起火,而且油箱破损后,燃油沿连接板泄露,此时连接板与地面拖行,产生的火花引燃燃油起火。

  介于上述原因,前日,市交警支队三大队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温州市市政管理处作为事故路段的管理、养护单位,未能及时发现、修复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伸缩缝连接板,导致该起事故的发生,应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驾驶人王先生无过错,不承担事故责任。

  之前,王先生与市市政管理处曾进行交涉,双方对事故的成因存在颇多争议,一时无法进行协商。

  对此,王先生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将根据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向温州市市政管理处索赔,若协商不成,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殷诚聪 叶庆挺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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