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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南宁实现“城乡同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8日03:56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南宁11月7日电 (记者庞革平)广西南宁市近日出台的《南宁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明确规定,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住院医疗救助实现“城乡同价”。这两类人员一年获得的医疗救助金最高可达1.5万元。

  《办法》中明确规定城乡医疗救助的对象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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