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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维权”需要法律制度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8日06:51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刘义昆

  每年11月8日是中国记者节。记者曾被称作“无冕之王”,但近年来,“记者维权”这个词汇却被人们越来越多地提及:有记者采访时被扣留了、采访设备被抢被砸了,采访后被打击报复了、被网上通缉了……日前,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表示,新闻记者正面临复杂的职业生态环境。中国记协党组书记翟惠生也坦言,记者维权仍有一定难度。

  记者需要维权吗?答案是肯定的。早在2003年,中国记协维权委就曾对九个省区市的16个城市进行了调研,在收回的各级媒体共1476名记者的问卷中,结果显示超过半数的记者在新闻采访中遭遇过不同程度的阻挠。2010年,则更是记者饱受侵害的一年。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案例:今年7月《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被网上通缉事件。今天又到记者节,反思“记者维权”问题很有必要。

  今年8月,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接受采访时说,舆论监督是社会文明进步不可少的力量,一定要维护记者合法采访的权益。否则,社会正义就无法维护。是的,在信息公开、民意疏导的过程中,媒体是一道无法替代的桥梁。媒体的舆论监督之所以有效,在于其提供了一个开放的平台,使得各种信息和观点能够在这个公共领域自由碰撞、争鸣,最终能够形成对某一事件全面、真实地再现。正因如此,民众有权接受媒体的采访,而记者则可以采访报道任何公共事件。否则公平正义、和谐社会都将无法实现。

  悲哀的是,记者在采访时,不仅常常遭遇私人暴力,也屡遭公权暴力的伤害。在我看来,相较于私人暴力而言,公权暴力对记者的伤害无疑更大;维护记者权利,首先要保障记者免受权力的侵害。

  “哪个让你直播的”,这是南京“7·28”爆炸事件发生后,当地一电视台正在对事故现场进行直播时,一个官员怒气冲冲跑来对记者的质问。南京市委宣传部长叶皓撰文说,突发事件处置暴露了领导干部与媒体打交道的本领危机和知识恐慌。另一方面,由于个人、部门和地方利益的羁绊,一些官员往往会将媒体的作用抛诸脑后,生怕媒体影响了地方形象和自己的政绩。在这种情况下,面对各种社会问题,官员们往往会采取鸵鸟政策,或滥用权力封杀媒体,甚至随意抓捕记者。

  2010年,一系列记者的遭遇表明:对于舆论监督,我们不仅应该向官员普及常识,也要加强法律与制度的保障——包括具体的问责制度。唯此,舆论监督才能持续,记者才能免遭公私暴力的伤害。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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